安徽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泵站机组运行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标澄清修改通知01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泵站机组运行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标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泵站机组运行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5IFAAZ00076)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对投标人澄清申请的答复: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部分:“类似项目指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直接发包的含下列①或②之一的项目”,其中:运行管理单位具体指的是哪些单位,是否包含EPC总包单位?请予以解释并举例说明。
答复:EPC总承包单位不属于上述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部分:“单位及个人业绩均须提供①供货合同;②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出具的供货已完成且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其中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加盖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的公章?
答复: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须由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