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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3 数据编号: 7483214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矿主通风机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矿主通风机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下:
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矿主通风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5AT51051200291
二、需澄清答疑内容:
1.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节“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5条规定所投设备须具有有效煤安证,并提供煤安证原件扫描件。但矿用长轴风机通常是“高效、节能、量体裁衣式”的设计,每个项目的工况不同,风机型号、功率也有差异,基本实行“一机一证”。鉴于此实际情况,建议将此条要求修改为“投标设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类似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在设备交付前提供投标设备所需的煤安认证”。
答: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需要有效煤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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