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中心城区污水提升泵站一体化改造工程公告
赣州市中心城区污水提升泵站一体化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赣建市直招字〔2025〕第03 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招标人: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市中心城区污水提升泵站一体化改造工程;
3、工程地址: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
4、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金额约1183.3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7、供货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对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19座污水提升泵站进行技术改造,主要任务包括老旧工艺设备更新、增加二级用电负荷、提高自动化水平、提高安防水平,最终实行“智能监控、流动巡检”的总体目标。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配套土建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产品(指流量计、潜水泵、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PLC、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变频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
5、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相关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注:拟派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凡实行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的地区,提供网上下载彩色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视同为原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关于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