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经理部灰土、山皮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经理部
灰土、山皮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5ZB-DLH-20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引东丽湖项目),项目业主为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灰土、山皮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本标段为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规模为3263.456米,包括新建1条道路,即东景环路(东丽湖路~景萃路)及其配套管线工程,道路总长度3263.45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本项目中: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16米;箱涵工程为新建三孔3米~5.5米箱涵1座;最大排水管径为d1800mm;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Q=0.61立方米/秒)1座。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本企业2022~2023年度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新注册企业不要求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采购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图纸技术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2017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招标物资的供货合同及与合同相符的履约证明至少一份。(新注册企业不要求提供业绩证明)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7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7日。
4.2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网络发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