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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3 数据编号: 748414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赣榆区赣马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赣榆区赣马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赣马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数投【20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榆区赣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赣榆区赣马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区赣马镇;
2.1.2建设规模:包含3条农村黑臭水体,水域总面积194000平方米,涉及水体两侧村庄,惠及农户约9000户,主要包括控源截污工程,其中管网约130km,提升改造或新建7座一体化设施、7座污水提升泵站,清淤约20000m3、岸坡整治及生态修复约60000m2等,实现消除黑臭水体、提升水质及村庄人居环境的目标;
2.1.3合同估算价:约72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265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交付验收标准。具体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施工图设计要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化设计,内容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包含: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范围内的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后续设计阶段的相关服务等;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会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站及一体化提升泵站工程、“小菜园”治理模式资源化利用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等全部施工。
(3)采购内容包含: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
(4)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5)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凡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如为建造师的,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3.3.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5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下列任意一项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1.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排水工程。
    2.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污水管网工程。
    3.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
注:
(1)如为市政排水工程或污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如为水利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等,缺一不可。
(3)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如为市政综合工程的,则该部分相关内容合同金额须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且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合同中如同时包含污水管网工程或者市政排水工程的应分别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
(7)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9)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5、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
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6.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6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2日 10 时00分。
7.2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赣榆区赣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 222124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仲阳                         联 系 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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