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发润鑫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招标公告
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JCY2025-ZB-3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一、招标条件
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监理】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09272150652200000196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本项目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8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水发润鑫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总规模3.9万m3/d,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实施1.2万m3/d,二阶段实施2.7万m3/d。
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厂和厂外管道两部分工程内容,其中工业废水处理厂工艺分成四段,分别为污水处理段、再生水回用段、浓水处理段及分盐零排段。
招标范围:完成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工程项目一阶段实施1.2万m3/d建设过程中的全部监理服务。
招标控制价:376.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2025年1月1日)之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监理业绩或含监理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咨询业绩),应提供“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工程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材料须反映总监理工程师。
5)财务要求: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