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勘察
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勘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勘察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2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大杨庄泵站下游渠道改造工程、解放东路泵站下游渠道贯通工程、城关排干渠改造治理工程、开泰街河道贯通工程、老旧泵站改造提升工程、运河两侧应急排水泵站修复工程、雨污水管网清淤工程以及雨水调蓄工程。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探、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纸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以及后期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4 09:00至2025-02-0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0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