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中心及鹏鲲道两侧环境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展中心及鹏鲲道两侧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公共服务局以廊临公服投资备〔2025〕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廊坊临空经济区科技创新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会展中心西侧到临空路4个地块播种波斯菊与游步道建设、临空路与鹏云东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播种油菜花播种与灌溉管道修复约460米、锦绣西路与鹏宇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油菜花播种与灌溉管道修复约280米,临空路与鹏望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紫松果菊播种与游步道建设、鹏鲲路(临空大道-翔广路段)道路两侧20米范围播种野花组合和种植地被花卉,天圆山庄周边区域清理杂草,回填土,铺设草坪,灌溉工程约240米。 工程地点为:本项目位于科技创新区会展中心周边。 总工期50日历天,设计工期5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499.33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在提供经过审核后的地勘数据基础上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和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各专项设计等)、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竣工图、联络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包括红线内小市政和外部大市政连接的工程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性修复或 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如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或承包范围包含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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