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鹿城区集中供热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城区集中供热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已由涿鹿县行政审批局以涿行审建审字[2024]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涿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全县15台锅炉及附属设施(除渣机、除灰系统等)与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升级荣庆、轩辕、振茂三座热源主循环泵及配套设施。新建一次管网长度约226米(单线长度),采用DN200无缝钢管,更换7座一次管网井室阀门及重建阀门井室。改建一座规模为2.5MW的换热站及配套设施。改造城区内老旧二次管网长度约8016米(单线长度),采用 DN32-DN300钢管。更换老旧阀门750个、新建124座阀门井室。改造楼道立管管线长度约3850米,采用DN25-DN80钢管。(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拖欠农民民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