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除PPP项目外)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关于清镇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除PPP项目外)运维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镇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除PPP项目外)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YGZC-GKZB-2025-002
项目名称:清镇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除PPP项目外)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3926000元
最高限价:3926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清镇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除PPP项目外)运维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2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清镇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除PPP项目外)运维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其他(本品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其中预留给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份额比例为采购预算金额的100%,故供应商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的中小声明函应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认可。) 注:(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