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顺福路(林河南大街-林河大街)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顺义区顺福路(林河南大街-林河大街)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032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顺义区顺义区仁和镇。
一、招标条件
本 顺义区顺福路(林河南大街-林河大街)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0323001 ),已由 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顺义区顺福路(林河南大街-林河大街) 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3631.49万元 ,招标人为 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道路南起林河南大街,北至林河大街,道路全长约 468.60 米,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 40米,设计时速 50 公里/小时。 招标内容与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雪亮工程、城市家具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燃气工程及拆改移工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