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市涧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明光市涧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明光市涧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0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mgcg202501-019
项目名称:明光市涧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万元;
最高限价:48.00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对涧溪河上游分水岭水库库区至皖苏省界总长2km河道综合治理,主要包括护坡护岸、河道清淤、监测预警及智慧化建设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合格时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的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