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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4 数据编号: 748966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西德保至兴义8万吨散装氧化铝公铁联运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德保至兴义8万吨散装氧化铝公铁联运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4-03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保至兴义8万吨散装氧化铝公铁联运运输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2.2项目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企业。
2.3项目实施地点:广西百色市县德保县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厂区氧化铝仓库;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郑屯镇前丰村元豪铝业公司工厂仓库,具体地址详见第五章委托人需求。
2.4项目规模:氧化铝运量约8万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德保至兴义8万吨氧化铝公铁联运运输项目,运输方式为公铁联运。
2.7服务期限: 暂估310个日历天,预计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
2.8项目概算:约880万元。
2.9项目类别: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5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500万元以上;
 注: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②合同事项对应的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业绩按合同事项对应的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附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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