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工程详细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工程详细勘察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审[20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央预算内资金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市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工程详细勘察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状污水泵站改造、新建D500—D1200污水管道、排水管道修复、新建污泥处置中心及开福纳污区厂-站-网排水系统综合管控平台等。
2.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额约79600万,勘察费约260万元。(最终以市财评审定为准)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中央预算内资金与超长期特别国债。
2.6招标范围: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检测等勘察工作,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7服务期限:60 日历天 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60日历天完成详勘报告。
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5年1月24前)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25天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13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和勘察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