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贞丰县2025年挽澜及盘龙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贞丰县2025年挽澜及盘龙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已由 贞丰县水务局 以 关于贞丰县2025年挽澜及盘龙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贞水务字【2024】1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贞丰县水务局建设站 ,招标人为 贞丰县水务局建设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配套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贞丰县挽澜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共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86.58hm2,主要建设内容:
(1)预防保护区:封禁治理1598.38hm2,封禁碑1座、设置封禁碑4套。
(2)综合治理区:新建机耕道14条共计12790m;村庄庭院绿化504m2;补植补种经果林88.20hm2;新建工程碑1座,配套宣传牌10套;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4工期:330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投资1000.00万元;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2.7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