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全院医学影像存储传输系统(PACS)存储设备扩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全院医学影像存储传输系统(PACS)存储设备扩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2025-02-1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QC[2025]001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全院医学影像存储传输系统(PACS)存储设备扩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1.00(万元)
最高限价:61.00(万元)
采购需求:企业级分布式存储3台,组网交换机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1.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