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市第十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浏阳市第十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浏阳市第十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浏发改投〔2024〕67号),建设单位为浏阳市教育局(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代建),招标人为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由市财政统筹及争取上级资金解决/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浏阳市第十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
1.2.2建设地点:浏阳市第十一中学
1.2.3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一栋5层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的学生公寓,完善相关附属工程、设施设备及校内其他维修改造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187605.24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22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新建一栋5层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的学生公寓,完善相关附属工程、设施设备及校内其他维修改造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1.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 80 号令和合同附件 2《工程质量保修书》。
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