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屯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屯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由黄山市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屯发改投资【2024】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黄山市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2项目编号:HJAGC2025G017
2.3建设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2.4建设规模:黄山市屯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包括铁马庙路等16条路的污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共计改造市政污水管网15.9公里,管径为d300-d800。工程总投资约6800万元。
2.5计划工期: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提交项目方案设计,并提交审查;确定方案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3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成果;方案通过评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评审。服务期:直至工程竣工结束。
2.6招标范围:黄山市屯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过程比选论证、施工过程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招标人对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通过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查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1.5%
2.10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
3.1.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