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四期)项目监理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JL0400G25012601X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四期)项目已由佳发改投资[2024]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招标人为佳木斯市城市排水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四期)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浦东街、光复路、东安街、西安街
2.3建设规模:新建圃东街(友谊路—光复西路)DN600-DN1800雨水管道1485.06m,其中:圃东街(友谊路—长安西路)段管长1258.07m,圃东街(长安西路—光复西路)段管长226.99m;光复西路(学院街—圃东街)DN600-DN1500 雨水管道1181.46m;东安街(长安西路—光复西路)DN600雨水管道227.94m;西安街(长安西路—光复西路)DN600雨水管道228.27m,含破除路面修复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306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3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