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骆马湖西北部蓝藻防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沂市骆马湖西北部蓝藻防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新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新沂市骆马湖西北部蓝藻防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政务办〔2024〕可研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沂市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沂市骆马湖西北部蓝藻防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新沂市。
2.2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压控藻工程及配套设施,围隔工程、藻水沉淀处理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
(1)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各项设计服务(各阶段的相关部门报批报审、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服务、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变更、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项目缺陷责任期的设计服务、招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工作等)。
(2)其他专项服务:编制专项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航道安全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建设方案报告等)。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提交送审稿。
(2)初步设计批复后 10 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技术资料)、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航评、稳评、水保等专项报告的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两个专业资质需同时具备)。
(2)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总投资不小于2000万元的河道(或湖泊)治理、水系连通、蓝藻防控、蓝藻打捞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总投资,以立项批复文件总投资为准),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指2021年~2023年的连续3个年度。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以职称评审表专业为准)。
(5)技术负责人要求(注: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
(10)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