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2025年污水设施改造
海宁市2025年污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Ⅳ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市2025年污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2412-330481-04-01-11202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2025年污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Ⅳ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8000万元,工程概算3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万元,建设规模:海宁市2025年污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Ⅳ标段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新建污水压力管道。建设地点:海宁市。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改建污水管道,起点为荡湾泵站,新建污水管道沿320国道敷设,最后排入李家泵站。管道线路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改建污水管道管径DN800~DN1000,管长约3.8千米,新建伟龙泵站出水压力管道,起点为伟龙泵站,新建污水管道敷设于永北路南侧农田内,最后排入荡湾泵站-李家泵站段污水管。管道线路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新建污水管道管径DN800,管长约1千米。招标标准预算价****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