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工艺外管廊配套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 工艺外管廊配套施工总承包 磋商公告
1.项目条件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工艺外管廊配套施工总承包
2.2项目编号:0747-2560SCCJS208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
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管廊工艺管道、电仪桥架及相关检修平台、电缆敷设的相关施工、试验直至竣工验收,竣工时所有工程具备直接使用条件。
10KV电缆主要工作内容包含:电缆供货、敷设、电缆终端供货、电缆终端制作、电缆耐压试验、电缆与起点终点的连接。
其中,管道、管件、阀门、电缆桥架执行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未包含的由承包人采购。电缆在发包人短名单内由承包人采购。
详见请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6计划工期:2025年4月30日中交。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是否有限价:有,详见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企业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①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以上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
3.1.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项(单个合同额≥4000万元)。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
3.1.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