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平路排涝泵站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无标题文档 和平路排涝泵站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和平路排涝泵站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和平路排涝泵站项目立项的批复(瑶发改投资〔2025〕1号)、2412-340102-04-01-667587 1.4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源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清”)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和平路排涝泵站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BZ0019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019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涉及排水类勘查设计共计1个,具体要求如下:该项目位于瑶海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和平路雨水泵站,规模为30m3/s;泵站配套的进出水箱涵及泵站配套的现状箱涵控制闸1座。进水箱涵B*H=5.0m×3.0m,长度150米;出水箱涵B*H=5.0m×3.0m,长度35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12983.75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7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和平路排涝泵站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该项目位于瑶海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和平路雨水泵站,规模为30m3/s。本招标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负责和平路排涝泵站项目勘察设计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研、勘察、初设、施工图等,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任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19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
(1)和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