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公告
【水利】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2025-01-26
hnsj-202501sl-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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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24-sd-xmzb-07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发改审【2023】614号、《关于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批复》邵发改审【2024】1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邵东市桐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邵东市流泽镇、砂石镇、流光岭镇、团山镇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218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48.39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1.30万元、预备费103.9842万元。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该项目位于流泽镇、沙石镇、流光岭镇及团山镇等,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生态修复,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河道生态修复:在干支流建设4处共3153米生态沟渠(含坡面护砌),面积为1.23万工程平方米;6处河滨带生态修复面积2.18 万平方米;6处共15.5公里的生态拦截带面积6.97万平方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团山镇污水厂尾水排口新建水平潜流式人工湿地面积0.18万平方米,在流光岭水库入河口新建生态湿地3处面积2.05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2.4.1 设计部分:① 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4.2 采购部分: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2.4.3 施工部分: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2.7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8.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3.废水排放要求的质量标准:处理后的水质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等要求。
2.9 其他: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