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河东片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河东片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东片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工程监理已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东片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秦审批投〔2024〕05-0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规模:
(1)排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是在安居中街与新开路交口东北侧增设1处雨水泵站,泵站设计流量2.58m3/s,总装机流量 3.88m3/s;二是在主要入河排口及生态滞蓄塘入水口前端增设智能截流井5个;三是在排口增设拍门防止雨季河水倒灌。
(2)生态滞蓄塘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在河东片区北部、港务局体育场东侧建设生态滞蓄塘及其周边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6.6ha,主要承担雨季调蓄兼顾水质净化功能),滞蓄塘可调蓄水量约27800m3。
(3)公共空间海绵化改造。主要包括新开里、工人北里等居住区及其周边公共空间、秦皇岛市第十七中学、新开路海绵化改造,港务局体育场更新改造。
2.1.2项目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
2.1.3合同估算价:75.8022万元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工程项目建设周期:95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监理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