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邑县供热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 高邑县供热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邑县供热改造项目(勘察) 已由 高邑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审批〔2024〕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高邑县供热改造项目(勘察);2.1.2 建设地点:集中式地源热泵分别位于体育公园和热力公司院内,污水源热泵位于现状污水处理厂内,分布式热泵供热站和热力站改造位于居民小区或机关单位内。
2.1.3 拟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改造主要分为两部分,包括热泵供热站建设,供热管网及热力站改造。
2.1.3.1热泵供热站建设拟建的体育公园内地源热泵站机房占地面积 708.4 平方米,打井数量为 3530 眼,折合供热面积约 37 万平方米。热力公司内地源热泵供热站此次只建设机房,主机房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辅助机房。污水源热泵供热站最大供热能力为 4.3MW,折合供热面积约9.5万平方米,污水源热泵机房建筑面积约 295 平方米。在31个公服单位、小区内建设分布式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机组,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
2.1.3.2供热管网及热力站改造本次建设共涉及 15 个小区,供热面积约 57 万平方米,热力站扩容改造9座,二次网新建21800米,楼道立管新建12580米;购置安装 300套室温采集器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2.1.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1.5 最高限价:85万元2.1.6 服务期限:签订勘察合同后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1.7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详细勘察及相关服务,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量、技术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等有关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跳转网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