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至县东流老街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O)
一、招标编号:CZD12025006-1
二、项目名称:东至县东流老街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O)
三、项目实施地点: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东流老街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东至县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集贤路6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东至县东流镇东流老街,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标准》和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重点修缮10栋建筑,建筑面积约33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菊邑花店、昭明小院、古早弄堂、民宿等业态布局空间。同时,对老街周边旅游基本设施及建筑院内环境和市政管网等进行改造提升。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860万元,大写:贰仟捌佰陆拾万元整。(其中建安费2807.44万元,设计费52.56万元(含施工图设计、 详勘(如需)、图审等二类费用))。
项目类别:EPC+O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八、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九、计划工期:
(1)建设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规定通过图纸审查;施工工期:施工图审查完成后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任务)。
(2)运营期:6年(自通过项目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6年运营期结束,同等条件优先另行续签运营合同。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须满足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如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按各自资质范围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专业工程,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4)运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