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廊坊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112400272011
项目名称:廊坊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服务
预算金额:70.16万元
最高限价:70.16万元
采购需求: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约4.04公里,采用III级钢承插口水泥管道,管径DN800。涉及四海路、富中路(花园道-金源道)、景明道(富中路-万福路)、金运路(云鹏道-花园道)、翠青南道(九于渠-四海路)、五洲路(景明道-金源道)六条道路,主要内容包括新建DN800污水主管网及入户连接管、道路恢复、道路罩面、标线恢复等,按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的质量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八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廊坊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期间。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