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师寨镇香时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师寨镇香时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师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5-0012
2.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师寨镇香时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3项目概况: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师寨镇香时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项目位于师寨镇香时庄村。项目投资估算约450万元。
2.4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师寨镇香时庄村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7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最高限价:2247155.11元;二标段最高限价:2233718.9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拟投入项目经理在前期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评标结束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参保证明由社保缴纳地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缴纳地社保局网站查询截图)。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其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