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文二路(三峰段)和江滨路(三峰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文二路(三峰段)和江滨路(三峰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5]001号
1.招标条件
文二路(三峰段)和江滨路(三峰段)道路工程已由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莲发改审批〔2024〕23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 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建设单位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文二路(三峰段)和江滨路(三峰段)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90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61.44万元,建设规模:文二路道路工程全长约 139.447m,标准宽度为24m。江滨路道路工程全长约 542.214m,标准宽度为18m。建设地点:文二路起点位于江滨路,终点位于通济路,江滨路起点位于采桑路,终点位于文二路。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安全工程、路灯工程、弱电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弱电迁改工程、强电迁改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130214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