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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7 数据编号: 750238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1#标段勘探(一桩一探)公告

1. 招标条件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501-330500-04-01-6799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州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标段一桩一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A3305010650001622004001(JFW-002S)。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投资估算约2510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90649万元。本次一桩一探项目招标估价1100万元,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半地埋污水厂规模15万吨/日(其中2层箱体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设备安装10万吨/日),包括污水厂土建、设备安装等及配套管线,其中办公、管理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共约5300平方米。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州市南太湖新区。
(2)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察(一桩一探),出具符合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桩基施工要求,并提供后续配合服务要求。
(3)质量要求:合格
(4)服务期限:90日历天。中标人接到进场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和设备开展现场勘察工作,根据需要及时提交一桩一探单桩中间勘察报告。中标人的技术服务工作需延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 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1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证书,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3.3其他要求:
3.3.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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