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RYGZ-2025-01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
一、招标条件
本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国投和自筹,招标人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扩建凤翔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生态湿地12000平方米;建设河流高空瞭望系统4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证),项目经理近一年连续12个月(2024年02月至2025年01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费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书);
4、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入陕企业登记信息”内可查询到;
5、信誉要求:
(1)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在全国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