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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6 数据编号: 752300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上海宝山路宝源路路口及周边区域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上海物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宝山路宝源路路口及周边区域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具有上海市安全生产许可证。非在沪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路宝源路路口及周边区域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SHWP-202501240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景观和辖区市容环境,充分彰显宝山路红色文化街区整体面貌,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与幸福感,拟对宝山路宝源路路口及周边区域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项目地址:宝山路宝源路路口及周边。
5、计划工期:四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6、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7、采购预算金额:891368.00元
8、最高限价:891368.00元,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响应无效。
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含★条款不做修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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