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41203030190104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项目规模500吨/日,配置1条500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1×12mw纯凝汽式汽轮机,安装1×12mw发电机组,机组年运行不低于8000h。
七、招标服务内容:负责完成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设备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昌乐县五图街道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在400吨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厂设备维保或检修(c级检修或b级检修或a级检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投标人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且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