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金沙溪及周边区块排水排涝综合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金沙溪及周边区块排水排涝综合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4a2号
1.招标条件
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金沙溪及周边区块排水排涝综合改造项目(一标段)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资[20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1-331181-04-01-729382,建设资金来 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金沙溪及周边区块排水排涝综合改造项目(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869.9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金沙溪周边芳野长山头区块、立新与芳野区块、周际老村区块、周际a区块、立新老村区块、大猫亭区块等六个区块进行给排水管道改造、路面破除修复及周边提升改造等内容。建设地点:龙泉市金沙溪及周边区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包含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人民币39227689元 。
2.3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项目负责人资格未执行注册制情况下选用),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