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某管线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公告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某管线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某管线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5-10092】),招标人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某管线工程材料采购项目,主要采购某管线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所需的配套辅材采购。本采购项目预算为【808.7万元(不含税,13%)】。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交货地点:浙江宁波(招标人指定地点)。
1.4交货期:收到采购订单后30天内完成供货。
1.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日期起计算。在全部验收前,招标人已经提前验收的项目并进入施服务期运行的部分,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到相应日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1.6付款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且收到用户费用后支付当月已完成项目造价的80%(除特殊约定外)项目进度款;根据用户确认的结算造价并预留项目质量保证金后,在收到用户费用后支付部分金额。预留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造价的3%,质量保证金自项目验收之日算起两年后且收到用户费用后完成支付。若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用户未支付合同款项的,招标人有权不支付中标人,同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双方约定在用户未及时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款的情况下,中标人认同招标人给用户发送书面催款函即为尽到催讨义务。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应收账款未经债务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做其他任何担保。中标人不得将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支付的款项用于保理、融资等用途。
1.7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100%。
1.8合同签署:本项目签订总价合同,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08.7万元(不含税,13%)】,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