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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比采购公告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园区集中供热及工艺余热利用可研报告编制及设计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园区集中供热及工艺余热利用可研报告编制及设计项目
2、采购编号:dkcg-2025zb-0022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55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园区集中供热及工艺余热利用可研编制部分(包含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合同签订日起60日内完成可研阶段的四项任务(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园区集中供热及工艺余热利用设计部分自合同签订日起105日内完成,50日内提供初设和设备清单。(如招标人要求缩短时间,中标人需积极配合,双方协商缩短服务期限)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园区集中供热及工艺余热利用可研编制部分最终出具4份可研报告,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园区集中供热及工艺余热利用设计部分出具正式设计图纸纸质版4套,电子版图纸1套。
4、服务内容: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园区集中供热及工艺余热利用可研编制、设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项目实施地点: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能源化工园区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
6、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8、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2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含税费用(本次报价包含税金、人工费、差旅费、专家评审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支付。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