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散货装船设备设施采购安装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散货装船设备设施采购安装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比质比价公告
1.比质比价条件
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散货装船设备设施采购安装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业主为广西贵港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现对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散货装船设备设施采购安装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质比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泊位采购安装1套溜槽设施;1#-3#泊位采购安装10条散装水泥管道。
2.2 采购范围:根据现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完成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散货装船设备设施采购安装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乙方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报送防洪评价报告、甲方与乙方共同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并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注意:本次采购乙方报价包含:编制服务费、人员差旅费、住宿费、组织评审费等一切所有费用直至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止)
2.3 项目地点: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苏湾村苏湾港。
2.4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防洪评价报告(内部审查稿),按照最终审查意见3个日历天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根据相关主管单位及专家评审意见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上述最终成果需分别提交纸质报告各6份(盖章)及相应的可编辑电子文档的光盘4份(另要求图纸提供CAD和pdf版本的电子文档,文字材料提供word和pdf版本(盖章)的电子文档,刻录光盘4份)。
3. 报价人合格的条件
3.1 资质条件
报价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报价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 信誉要求
(1)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 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