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低温等离子灭菌器3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台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3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台维保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2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HZXDL-2024-00164(0868-2444ZD1238F)
项目名称:低温等离子灭菌器3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台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采购需求:低温等离子灭菌器3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台维保服务1项。
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履约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一年为本次采购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与相关资料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