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液晶类拆解劳务承包项目(二次),采购人为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废液晶类拆解劳务承包项目(二次)
2.2 采购编号:M4101000065001003083
2.3项目概况:公司液晶拆解线废液晶电视产能约为2000台/天、废液晶显示器产能约为2000台/天、废笔记本电脑产能约为2000台/天,每天连续运行16 至23 小时,以劳务承包方式由响应人提供废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拆解劳务承包及所有相关运营服务。
2.4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村泰基工业城13号
2.5采购范围:
2.5.1采购范围
采购人向响应人支付劳务费,响应人提供专业劳务人员、技术团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品类中废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品种)拆解处理过程劳务承包服务,对采购人提供的废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品种进行精细化规范拆解。响应人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套液晶拆解线设备系统的运行操控和日常维护,废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的精细化规范拆解,并承担其所有费用。
2.5.2对响应人的要求
(1)响应人具备提供废液晶类拆解全过程的作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响应人应确保每日产生的拆解物做到日产日清,并须按照基金要求合规拆解。
(4)响应人在界限范围内发生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质量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5.3 具体内容详见《废液晶类拆解劳务承包技术规格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格书》)。
2.6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