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渠东路(农科路-光辉路)新建工程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渠东路(农科路-光辉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渠东路(农科路-光辉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渠东路(农科路-光辉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渠东路(农科路-光辉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发改复【2024】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建设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渠东路(农科路-光辉路)新建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清江浦区渠东路(农科路-光辉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一条南北向的城市支路,北起光辉路,南至农科路,全长约300m,路基宽12m,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同步实施交通安全设施、给排水、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5396972.96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渠东路(农科路-光辉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照明、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