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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8 数据编号: 753714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信阳市第二、三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信阳市第
二、三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谈判采购
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第
二、三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谈判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265010
2.3实施地点:信阳市第
二、三污水处理厂厂内
2.4采购范围:负责信阳市第
二、三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产生的危废处置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生危废规范转移,安全处置。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1年
2.6其他要求(若需):
2.6.1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环办便函〔2020〕364号“关于征求《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原则上不鼓励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故本项目供应商注册地须在河南省内。另外,为确保谈判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报名前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人进行现场考察、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
3.1.2资质要求/相关行政许可(若需)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危废运输许可证(需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2业绩要求(若需):
响应人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类似危废处置服务业绩合同(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财务要求(若需):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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