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众泰煤焦化烟气(CEMS)在线监测设备公开询比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
1.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计划采购烟气(cems)在线监测设备2套,商务
联系人:李文政0997-8634067
二、主要商务条款
1、交货地址:新疆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仓库(距拜城县城10公里)。
2、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送货到需方现场,并立即组织人员安装、调试,40天内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环保验收。
3、报名供应商在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资质证件:
①非生产单位参与本标段需上传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②供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iso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报名时上传。
③产品必须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或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并在有效期内并在报名时上传;
④产品应具备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检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报告并在报名时上传。
4、付款方式:产品全部到买受人使用地,由买受人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开据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买受人财务挂账后一年内分期付款,付款方式为电汇或电子银行承兑。
5、质保期:设备全部到货,完成现场安装、调试以及环保验收后12个月,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6、资质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向我方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7、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协议要求进行验收。
8、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由出卖人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含运费、卸车费等发生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