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三标段施工图设计标项二
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三标段施工图设计标项二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三标段施工图设计标项二(项目名称)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投资〔2024〕129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8-330522-04-01-598090),招标项目的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兴县中心城区,本次招标主要为中心城区管网排查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部分路段、一污厂和二污厂站联网工程、西峰坝片区排水系统能力提升工程、四号桥 12 号泵站至士林路段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本工程估算总造价约为6500万元。
2.招标范围:
2.1设计阶段:完成施工图设计及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管理协调、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
2.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根据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完成管网排查提升改造、管网转输、污水厂联网、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污水提升改造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
2.3提供设计相关服务:设计调整修改,配合各类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提供设计协调配合、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协助及配合采购人进行施工招标、编制招标技术规范和要求,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意见,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可编辑的电子版)等。
2.4设计人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如有最新版本,均应以最新版本为依据进行设计。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