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顺屯取水厂一分厂1、2、3号水泵维修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顺屯取水厂一分厂1、2、3号水泵维修工程(二次)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顺屯取水厂一分厂1、2、3号水泵维修工程(二次)
1.2 项目编号:0222GC20250029
1.3 采 购 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55719.3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建设规模:拆卸及回装低压交流异步电机3台、离心式水泵拆解维修3台、完成后需进行回装并调试。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 天内(暂定工期,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工期顺延)
2.4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 修 期:自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有效,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提供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证企相符目有效,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提供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