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且末县2025年达西湖周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E6528003931001375)
且末县2025年达西湖周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E6528003931001375)
一、招标条件
本且末县2025年达西湖周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28003931001375)已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利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且末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且末县
2.项目规模: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1.34km2。其中:修建护岸工程2.707km,水系疏通3.58km,补植草场20hm2、防护林12hm2,封育天然林草地875.16hm2,封育湿地577.62hm2,修建围栏30.29km,宣传碑2座,警示牌6个。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6528003931001375002001
标段(包)名称: 且末县2025年达西湖周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且末县2025年达西湖周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含本监理标段范围内的二次质量检验检测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水利工程项目监理的业绩。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