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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8 数据编号: 7539029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浙江永嘉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委托运营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BZX-GK-2025-001
原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嘉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委托运营项目
首次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1月24日
二、更正理由:潜在供应商提出的需澄清事项
三、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中“第4章招标需求第14项移交标准正向移交:甲方按现状向乙方进行移交,乙方应无条件接收本项目,甲方不接受乙方以项目设施设备缺陷和技术缺陷等理由要求增加设施设备维护费用。乙方应在投标前充分了解项目设施设备及运营情况。正向移交日:2025年3月4日。”
(1)请问场地环境现状如何,地下水、土壤等是否不存在污染,目前三废排放是否达标,能否提供最近一期环境监测报告?
答:本项目地下水、土壤等不存在污染情况,“三废”排放均达标,环境监测报告不提供。
(2)招标文件中“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是否在招标方将项目移交给中标方时,会按此清单提供给中标方易损件(备品备件)?另外,中标方结束合同运营期后,是否也按此清单移交易损件(备品备件)给招标方?
答:在本项目委托运营期期满、反向移交时,中标单位按采购文件中“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向采购人提供。
(3)本项要求是指目前现场任何设备损坏无法使用甚至已经拆除后,招标方也不做恢复,要求中标方自行采购设备恢复使用吗?
答:采购人正向移交给中标单位的项目设备设施等资产均处于良好状况、能够继续稳定可靠地运行,不存在项目现场任何设备损坏无法使用或拆除的情况。
2、招标文件中"第4章招标需求:第25项中要求投标方每年支付厌氧系统专利技术使用费368057.22元/年(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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