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式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1490026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流式细胞分析仪采购已由金凤实验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金凤实验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流式细胞分析仪采购。
2.2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250万元。
2.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流式细胞分析仪采购;包括完成本次采购内容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4 交货地点:重庆市高新区金凤实验室(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
交货期:接到送货通知起国产设备30天,进口设备90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2022年至2023年连续2年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近2年(2022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为准提供)。
3.4 投标人须具有流式细胞分析仪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分支机构或国内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原厂声明(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或被暂停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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