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2-10 数据编号: 754572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某公司水务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本项目为某公司水务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某公司水务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项目性质:服务。

1.3 项目划分1个标包,中选人数量1家,中选份额占比100%

1.4 采购内容:ICT集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质保期:3年。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9279.27元,不含税167503.78元。其中设备销售部分189279.27元(税率13%),不含税167503.78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二、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2 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2.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5 应答人须提供自20231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9万元及以上与本次采购内容类似的信息化项目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

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

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2)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