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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10 数据编号: 754675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高邮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车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邮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车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扬州市水利局以扬水农〔2024〕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高邮市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对该项目高邮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车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高邮市内。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高邮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车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位于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车逻镇)东北部,综合治理面积800hm2,措施面积共计240hm2(其中植被绿化面积5.01hm2,采用秸秆覆盖措施耕地234.99km2),占治理面积的30%。本工程等别为Ⅴ等,级别为5级。
工程建设内容:
1、工程措施:
整治河道2条,共计1.69km(其中张庄排河0.66km,北墩河1.03km),对张庄排河进行清淤、堤防加固,对张庄排河、北墩河进行木桩护岸。
2、植物措施:
植物防护面积5.01hm2(其中张庄排河1.16hm2,北墩河1.15hm2,车逻干渠1.5hm2,余庄支渠0.4hm2,新胜特斗0.8hm2。
2.3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包含河坡整治、岸坡植物防护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本项目概算总投资800万元。
2.5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6计划工期:121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3月12日开工,2025年7月1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5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1月-2025年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4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